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协助受疫情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,近日,多家航司发布涉安徽、沈阳、大连航线退改通知。
国航
为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协助受疫情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,经商委相关部门研究确定,下发客票行程涉及安徽省合肥HFE、黄山TXN、阜阳FUG国航进出港航班的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,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自2021年5月14日0时(含)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,凡在2021年5月14日24时(不含)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国内客票(包括里程奖励客票),行程为下述情况之一的:
(一)旅客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(含)至2021年5月28日(含)之间安徽省合肥、黄山、阜阳国航进出港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。
(二)旅客实际旅行行程涉及安徽省合肥、黄山、阜阳,且可以提供旅行(或入住)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(含)至2021年5月28日(含)期间涉及安徽省合肥、黄山、阜阳的下列材料之一:与国航客票组合使用的其他航司机票(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)、火车票、大巴票、安徽省合肥、黄山、阜阳的酒店预订单。
二、变更及退票规则
(一)变更
在客票有效期内,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,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24时(不含)前的航班,免收变更手续费、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。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7月1日0时(含)以后的航班,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。
(二)退票
在客票有效期内,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,免收退票手续费。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。
(三)变更航程及签转
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。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,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。
本通知自2021年5月14日起生效。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,已在5月14日(含)完成退票或变更,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;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,已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所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。